外部評審指引
外部評審指引

發行人可以通過聘請外部審核機構來確認綠色金融計劃的內容與 綠色債券原則 及綠色貸款原則 的四個核心部分是一致的:

  1. 募集資金用途
  2. 項目評估與遴選過程
  3. 募集資金管理
  4. 報告

 

構建綠色金融債務工具時,發行人可以從不同渠道(例如:在綠色金融方面具有公認專業資格的機構)尋求外部意見,以提供以下四類的外部審查:

第二方意見
  • 若機構具備相關的環境專業知識、獨立於發行人及並未參與項目計劃構建,則可以提供第二方意見。該項目計劃需與綠色債券原則或綠色貸款原則為一致的。
  • 這類型的審查通常為:
    • 發行前的評估
    • 以綠色金融框架和項目的「綠」色水平為主
驗證
  • 若機構具備相關的環境專業知識、驗證專業、獨立於發行人及並未參與項目計劃構建,則可以提供驗證服務
  • 驗證包括募集資金用途、環境影響聲明和報告機制
  • 這類型的審查通常為:
    • 發行後的評估
    • 以資金用途、資金管理及環境效益為主
認證

發行人可以為其綠色債券或綠色貸款申請認證,其綠色金融框架和具潛力的綠色項目將根據國家或國際綠色標準和認證進行評估。以下是提供綠色金融認證計劃的兩家第三方認證機構。

國際
  • 建立透明及有效的綠色債券市場
  • 制定氣候債券標準及認證
    • 為投資者及發行人釐清真正有貢獻的投資
    • 為投資者提供綠色金融產品的信譽保證
    • 發行人需要為認證計劃作出在債券發行前及及行後作出獨立驗證,以確保債券符合氣候債券標準的要求,其過程包括:

 

  1. 債券的準備階段
    • 識別項目可以達到相關的條件及準備相關的證明文件
    • 訂立框架列出資金用途
  2. 尋找及確定驗證者
    • 聘請合資格的驗證者
    • 提供相關資料給驗證者
    • 收到驗證者報告,以確保滿足氣候債券標準要求
  3. 申請認證及發行債券
    • 向氣候債券倡議組織提交驗證報告及相關資料
    • 獲發債券發行前認證
    • 以氣候債券標誌發行債券
  4. 確定債券發行後的認證
    • 在債券發行後的24個月提交驗證者的債券發行後驗證報告
    • 獲發債券發行後認證
  5. 固定每年提交報告
    • 每年準備及提交簡單的報告予債券持有人及氣候債券倡議組織
    • 公開披露任何更新的部分
香港
  • 為金融界尋發掘綠色金融市場新機遇
  • 推廣綠色金融的理念
  • 推動環境友善投資並促進綠色金融及產業的發展
  • 制定綠色和可持續金融認證計劃
    • 協助債券發行人吸引更多潛在綠色金融投資者
    • 協助債券發行人向公衆展示推動綠色投資的決心
    • 令社會不同的持份者更加認識綠色金融的理念
    • 認證計劃種類:

綠色債券評分或評級
  • 由合資格的第三方 (例如:評級機構) 根據既定的評分或評級方法, 評估或評估發行人的綠色債券框架及資金用途
  • 此評分或評級有別於信用評級,但仍然可以反映環境、社會或可持續性的風險
  • 根據穆迪投資者服務公司5所訂立的綠色債券評估方法
  • 五大評估因素為: